新股消息网
新股数据您的位置:首页 >新股资讯 >

发改委等三部门: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发布时间:2021-09-07 12:20:00 来源:蓝鲸财经

蓝鲸教育9月7日讯,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强化收费监管工作。

《通知》明确,对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各地政府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并按程序纳入地方定价目录。各地政府制定的浮动幅度,上浮不得超过10%,下浮可不限。培训机构在政府制定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通知》要求,要科学制定收费标准。各地要坚持学科类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合理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同时,各地还要加强对培训机构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成本调查,严格核减不合理成本。培训成本包括培训机构人员薪酬、培训场地租金、宣传费、研发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以及其他费用。

《通知》指出,要强化收费信息公开。各地要督促培训机构将学科类校外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开。鼓励各省级或市级教育部门采取集中公示的方式,将当地主要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类型、办学规模、收费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开。

《通知》还强调,要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各地要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加快推进相关工作。各地要于2021年底前出台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政策,做好政策衔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将降费减负目标落到实处。

热点推荐
随机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