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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亿关联交易未披露,1.7亿预付款虚假记载,海润光伏因多项信披违规遭处罚

发布时间:2021-06-01 18:22:47 来源:和讯财经

6月1日,江苏证监局分别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一则市场禁入决定书,均与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

据公开信息,海润光伏成立于2004年,曾在国内有五大生产基地,是中国最大的晶硅太阳能(000591,股吧)电池生产企业之一。2012年海润光伏借壳在上交所上市,后于2019年被强制退市。

经江苏证监局对退市海润(600401,股吧)调查发现,其在信息披露上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事项

处罚决定书显示,2016年4月至2017年7月期间,孟广宝作为退市海润董事长、总裁。同时,其控制华君金控、华君融资、HUAJUN HOLDINGS LIMITED,通过他人代持的方式实际控制句容中友、常州中顺。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在2016年半年报和2016年年报报告期内,孟广宝是退市海润的关联自然人,华君金控、华君融资、HUAJUN HOLDINGS LIMITED、句容中友、常州中顺是退市海润的关联法人。

在此期间,退市海润与上述公司均存在关联交易。其中,退市海润与华君金控、华君融资、HUAJUN HOLDINGS LIMITED存在债权债务往来,涉及金额达3.11亿元;与句容中友、常州中顺分别签订《组件采购合同》、《组件采购合同》补充协议和《关于红河蒙自海鑫光伏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交易金额共计8,138.68万元。

然而,对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退市海润未按照规定进行披露。

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关于退市海润于2016年10月与常州中顺签订的总金额为2.1亿元的《硅片采购合同》,经江苏证监局调查发现,退市海润与常州中顺之间并无真实的采购硅片业务,《硅片采购合同》于2016年12月终止,常州中顺后接连向退市海润退回1.7亿元和4,000万元。

其中,退市海润以支付合同预付款的名义将1.7亿元转出,当日又全部退回退市海润账户,并未实际支付,退市海润2016年年报将上述1.7亿元披露为正常预付款项,构成虚假记载。

同时,该比交易涉及与关联方的交易,而退市海润在2016年年报中同样未按照规定进行披露。

对上述违法行为,依据2005年《证券法》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退市海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孟广宝等21名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共计110万元,其中,对孟广宝的罚款金额最高,达30万元。

孟广宝作为时任董事长、总裁,其是上述事项的主导者和决策者,关联交易所涉关联方为孟广宝控制的公司。

同日,江苏证监局公布对孟广宝的市场禁入决定书。

经江苏证监局对孟广宝调查认为,其主导实施了资金往来事项,且隐瞒与相关公司的关联关系,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法情节严重。根据2005年《证券法》、《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孟广宝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责任编辑:祁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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