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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信披违规!北交所开市大吉“附赠”郭广昌实控企业首张罚单,连带约谈了保荐券商

发布时间:2021-11-16 18:20:07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王媛媛 上海报道

11月16日,全国股转公司官方发文称,2021年11月15日,全国股转公司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创新层挂牌公司钢宝股份(证券代码:834429)的控股股东南钢股份(证券代码:600282)披露了拟将钢宝股份分拆至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预案。对上述重大事项,钢宝股份未同步在我司官方网站进行披露,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为避免上述违规行为对市场造成不良影响,损害投资者权益,全国股转公司立即采取监管措施,于2021年11月16日开盘前对钢宝股份股票实施紧急停牌,并要求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补充披露相关公告,如实说明事件具体进展情况,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同日,全国股转公司针对钢宝股份及其相关责任主体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要求其正视问题,切实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如未及时改正,全国股转公司将从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全国股转公司强调了钢宝股份时任董事长范金城、时任董秘薛红玉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亦构成违规。因此对二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此外,全国股转公司认为,钢宝股份的主办券商国泰君安未督促公司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督导未勤勉尽责,全国股转公司对其采取约见谈话并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要求其加强内部控制和工作协同,规范履行职责。

全国股转公司称,信息披露是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是新三板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石。挂牌公司作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应当严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法律原则。主办券商要完善业务管理,发挥好市场“看门人”职责。对挂牌公司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全国股转公司秉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从严、从快予以打击,切实维护市场“三公”秩序和平稳运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市场规范发展。

南钢股份和钢宝股份的实控人是郭广昌,于昨日(11月15日)晚间发布了分拆至北交所上市的预案。从昨日预案看,公司本来想积极拥抱政策冲向北交所,却不料先收到了监管函。

(作者:王媛媛 编辑:朱益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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