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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投公司拟减持中国宝安2579万股 粤民投话语权进一步加强?

发布时间:2021-07-28 12:19:36 来源:和讯财经

市场大跌,上市公司股价承压之际,股东“火上浇油”减持股份的案例并不鲜见。中国宝安(000009,股吧)昨晚发布公告称,持股比例5.51%的股东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投公司”),计划在3个月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79.2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

本次宝投公司拟减持的原因系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减持股份来源系在中国宝安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获得的股份。

粤民投话语权进一步加强?

从持股比例看,宝投公司目前持股占比为5.51%,距离第二股东富安控股和第一个股东韶关高创差距较大,今年6月10日至6月17日期间,富安控股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中国宝安股票3,48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随着宝投公司的进一步减持,新晋第一大股东韶关高创的地位得以进一步巩固,而现在距离其首次触及举牌红线,也只过了不到6个月时间。

韶关高创是广东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即粤民投的全资子公司,粤民投由海天,美的,碧桂园等数家广东省大型企业筹建,注册资本160亿元。在粤民投进驻前,中国宝安股权较为分散,即便第一大股东富安控股也仅持股不到10%,不过中国宝安实际上的控制权是由公司管理层长期控制,而粤民投大举收购中国宝安后,面临的首个问题便是中国宝安公司章程中的“金色降落伞”条款。

万科股权之争引发控制权丢失担忧?宝安设立反恶意收购条款

2015年底,万科股权之争爆发,在获得外界大量关注的同时,其他上市公司纷纷提高警惕,而2016年6月,中国宝安便发布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拟在公司章程中添加防止恶意收购的“金色降落伞”条款:“当公司被并购接管,在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未届满前如确需终止或解除职务,必须得到本人的认可,且公司须一次性支付相当于其年薪及福利待遇总和十倍以上的经济补偿,上述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已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被解除劳动合同时,公司还应按照劳动合同法,另外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公告发布后,深交所曾对中国宝安下发问询函,要求其说明此次修改“是否存在限制股东权利、损害股东基本权益的情形”。中国宝当时回应称,由于公司的股权结构相对分散,容易成为被举牌目标,公司董事局基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为防止恶意收购给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带来混乱,特向股东大会提议修改《公司章程》,修订及增加有关条款。该条款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收购方成为大股东后滥用控制性权利,随意罢免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层人员,导致上市公司经营不稳,进而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过鉴于中国宝安股权长期分散,并且公司实际控制权掌握在管理层手中,因此“金色降落伞”条款更多是管理层为防止失去控制权而设立。也正因为如此,2017年,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就曾向中国宝安发送股东函,建议删除上述不合理条款,但当时宝安并未作出回应。

到了2021年6月,新晋第一大股东韶关高创提交临时议案,修订中国宝安公司章程中涉及反收购的“金色降落伞”条款。同时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也就上述议案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6月30日晚中国宝安披露,在当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得通过,此前设置的“金降落伞条款”被正式剔除。

摆在粤民投面前的一大障碍就此被扫清,其在中国宝安的话语权也进一步加强。虽然子公司韶关高创曾表示,上市公司仍将保持独立运营,并且已经签署《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但从建议删除“金色降落伞”条款的动作来看,粤民投显然有着更多考虑。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国宝安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粤民投现任副总裁徐飚成功当选为公司董事,至此,粤民投也成功进入中国宝安董事会,未来中国宝安会否真正“改朝换代”,结束股权分散无实控人的现状?和讯网也将持续关注。

(责任编辑:孙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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