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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首席律师焦津洪:投保机构将对重大典型、社会影响恶劣的个案依法及时启动集体诉讼

发布时间:2022-03-22 18:11:03 来源:新浪

在股市中大部分股民都是亏钱的,但是很多人依旧是乐此不疲地参与其中,总觉得自己能够在股市中赚到钱,不愿意离开股市。今天,我们来分析下证监会首席律师焦津洪:投保机构将对重大典型、社会影响恶劣的个案依法及时启动集体诉讼。

7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举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新闻发布会,证监会首席律师焦津洪表示,证监会将从三方面支持和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做好司法解释的实施工作:

一是证监会将制定发布专门的规定。根据诉讼法、《证券法》以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证监会将制定发布关于做好投资者保护机构参加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相关工作的通知。对投保机构、登记结算机构等系统单位,参与特别代表人诉讼行为进行总体规范,这个通知将主要对投保机构的范围、参与特别代表人诉讼的原则、工作保障机制、协调合作机制以及工作纪律等等做出规定。通知还特别强调,证监会系统相关单位要利用自身系统数据等优势,做好证券集体诉讼的相关司法协助工作,同时强化监督约束,要求参与诉讼的投保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依法行权。

二是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将制定发布专门的业务规则。投服中心作为证监会系统具体参加代表人诉讼的主要的投保机构,将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在诉讼人、代表人和投资者在诉讼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案件选择机制,诉讼活动、重点环节的规范,档案管理等内容进行规定,使得集体诉讼在中小投服具体实施单位有规可行。根据目前的分工安排,证监会系统另外一家投保机构,也就是投资者保护基金,在试点的阶段,主要从事数据的分析、损失计算、协助分配等工作,与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进行互补,后续根据需要再制定相应的业务规则,从事诉讼代表人相关规则。

三是其他系统单位将结合各自优势依法积极提供司法协助工作,中国登记结算公司、证券交易所等证监会系统单位将按照证券集体诉讼制度的安排,从自身职能和优势出发,按照司法协助程序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在集体诉讼过程中的相关工作。

焦津洪表示,此外证监会将加强对投保机构参加证券集体诉讼的工作监督,确保证监会各个单位勤勉尽责、积极作为,依法对司法审判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保障。对于徇私舞弊,严重失职,造成投资者损失的行为,证监会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在此要指出一点,证券集体诉讼只是证券期货多元纠纷解决的一种类型,不影响其他纠纷解决方式积极发挥作用,新《证券法》规定,投保机构可以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投保机构将按照业务规则规定的案件筛选机制,对重大典型、社会影响恶劣的个案依法及时启动集体诉讼。”焦津洪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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