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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银消金因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消费贷款领罚单,上半年末不良率上浮0.67%

发布时间:2021-11-06 12:20:06 来源:蓝鲸财经

11月5日,盛银消费金融因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消费贷款,被辽宁银保监局罚款人民币20万元。此外,王剑因涉及上述违法违规事实遭到警告。

公开资料显示,盛银消费金融是由盛京银行作为主要出资人发起设立的东北地区首家消费金融公司,于2016年2月24日获批开业,注册地在沈阳市。天眼查显示,该行大股东盛京银行持股60%;顺峰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大连德旭经贸有限公司分别持股20%。

自开业以来,盛银消费金融高管变动频繁。今年6月25日,辽宁银保监局发布一则任职批复显示,监管核准了马驰担任盛银消费金融总经理的任职资格。这是盛银消费金融第三任总经理,而盛银消费金融前任总经理则为王剑,其任职资格于2018年12月获监管批复。

除总经理外,开业以来盛银消费金融还更换了三任董事长。2020年8月,盛银消费金融新任董事长张珺任职资格获批,其在2019年11月至2020年2月期间担任盛京银行首席风险官,而张珺的任职距离盛银消金上一任董事长李欣任职不足一年。

日前,盛京银行在其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了盛银消金的主要业绩情况。截至2021年6月30日,盛银消费金融总资产41.35亿元,贷款余额37.48亿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4.02亿元,拨备前利润人民币1.10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盛银消金今年上半年不良率涨幅明显。截至2021年6月末,盛银消费金融不良贷款率0.76%,较上年末的0.09%增长0.67个百分点。同比来看,2020年上半年,盛银消金不良率为0.19%,2019年上半年不良率为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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