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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O致电FinMin,商务部官员要求出口商退还GST

发布时间:2020-03-19 12:26:56 来源:

总理办公室明天召集商务和财政部高级官员会议,讨论商品及服务税(GST)退税问题,因为出口商声称,即使在取消新税制八个月后,其退还的70%退税额仍被冻结。 。

消息人士称,会议还将评估延迟退款程序对出口和制造业的影响。出口商退款问题已经搁置了五个多月,出口商抱怨商品及服务税退款的延迟阻碍了其营运资金。

另一方面,税务部门认为出口商与海关部门和GST网络(GSTN)提交的表格存在差异。自10月以来,中央关税与海关总署(CBEC)已批准在四个月内向出口商退还价值400亿卢比的退款。

尽管如此,由于出口商通过GSTR 1或表6A或GSTR 3B之类的表格提供给GST Network(GSTN)的信息与向海关备案的运输单据存在差异,因此仍有约10,000千万卢比的索赔要求被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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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人士称,财政部长哈斯穆克·阿迪亚,商务部长丽塔·蒂奥蒂亚,CBEC主席瓦纳哈·萨尔纳和外贸总局的高级官员将出席会议。

商务部下属的DGFT计划就即将退还给出口商的退款向总理府首席秘书作介绍。

去年10月的商品及服务税理事会表示,将开发一种用于退款给出口商的电子钱包机制,并委托DGFT为2018年4月起实施实施制定必要的规范。

在电子钱包机制下,名义信用额将根据其过去的记录转移到出口商帐户,该信用额可用于支付进项税。

消费税理事会在周六的会议上决定将针对退款的电子钱包计划的实施推迟到10月1日。

为了缓解出口商的困境,理事会还允许出口商继续申请额外的6个月免税期,直至2018年10月1日。

因此,商人出口商可以为出口目的而采购的商品按0.1%的税率缴纳税款,并获得退款。

同样,根据预先授权,EPCG和EOU计划进行的国内采购也被认为是“视同出口”,因为供应商或出口商可以灵活地要求退还所支付的GST / IGST。

2017-18年4月至1月的出口额增长了11.75%,达到2478.9亿美元,而去年同期为221.82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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